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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境外基础地质(矿产)调查工作的公益性思考
李普涛,马中平,李建星,等
资源与产业    2019, 21 (2): 70-73.   DOI: 10.13776/j.cnki.resourcesindustries.20190408.007
摘要99)      PDF(pc) (2097KB)(514)    收藏
在我国,基础地质(矿产)调查为政府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,其内涵可以从工作目的、资金来源、成果产权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加以确定,其中成果产权是核心要素,也是判断境外基础地质(矿产)调查工作的公益性的关键依据。现阶段,我国境外基础地质(矿产)调查工作多为中国地质调查局主导的国家层面的合作项目,交流合作国家的基础地质(矿产)资源等成果。这些成果能够为我国企业在合作国家从事矿产选区、风险勘查、矿业开发等提供基础信息。目前,以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为依托的中国-上海合作组织地学研究中心,在地质调查领域已与一些中亚国家开展合作,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,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,体现了境外基础地质(矿产)调查工作服务于国内企业方面的公益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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